贵州健康职业学院“五维一体”工作法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
日期:2023-03-10 来源:  作者:  发布人:  浏览量:2568 打印本文

    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聚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构建“院---寝”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工作体系,形成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、实践活动、咨询服务、预防干预、家校协同“五维一体”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法,着力提升心理育人水平,筑牢学生心理安全防线,促进学生身心和谐、健康成长。

    以教育教学为主渠道,开展心理健康教育,提高学生心理素养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,面向全体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,使学生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,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危机预防意识,切实提高心理素质,促进全面发展。构建国家精品课程资源共享、国家视频公开课和学院精品课程等课程体系,集知识传授、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,不断增强教学效果。加强辅导员、心理健康教师等在学生心理危机识别、干预、疏导等方面的培训力度,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水平。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,开展细致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,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与班级辅导员工作、班团队活动、校园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融合路径,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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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以实践活动为载体,丰富心理健康活动,开发学生心理潜能。依托心理健康教育月等时间节点,结合课堂教学、主题班会等,积极开展形式多样、寓教于乐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促使学生提高综合素质、实现全面协调发展。利用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基地、社会实践基地和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等资源,组织学生开展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志愿服务等活动,培养学生珍视生命、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。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建立起全员师生参与、全面渗透的积极心理健康模式,营造了温馨健康的校园心理环境,开发了学生心理潜能,提升了我院心理育人工作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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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以咨询服务为抓手,规范常态化咨询辅导,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。推广使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系统,建立线上线下常态化心理咨询服务体系,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展个体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,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。重视新生、毕业生、家庭贫困学生等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,积极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,克服心理障碍。配齐心理健康教育功能室,建立心理咨询预约制度、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制度以及心理咨询保密制度等,推进心理教育指导、咨询及辅导工作的规范化建设。重视校际交流与医校联系,确保转介及时,共同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。

    以预防干预为手段,严抓日常监测和预防,提升干预处置能力。出台《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机制》,加强部门协同,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防、识别、预警、研判、干预及应急处突等工作。坚持预防为主和正面引导,重视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工作,利用宣传栏、“两微一端”和易班等载体,加强对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,引导学生进行自我心理调适,保持正确的心理状态。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大普查,做到全员覆盖、全员筛查,分级分类一对一回访与干预,疏导学生在学习生活、人际交往、情绪情感以及升学就业等多方面的心理困扰。充分发挥“院---寝”四级心理预警工作体系,实行班级心理委员晴雨表报送制度、院系心理危机学生月报制度、心理异常学生及时报告制度以及来访学生心理信息反馈制度等,密切关注有异常心理和行为的学生,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,疏导心理。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、院系、班级之间的心理信息沟通及交流机制,常态化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研判会,确保及时发现、妥善应对,适时转介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,系统性、制度化提升学生心理危机的预判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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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以家校联系为纽带,实现家校协同育人,提升心理育人质量。制定家校联系制度,建立家校协同机制。辅导员每学期积极开展家校联系,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,及时了解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和心理疏导,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心理品质。积极引导学生家长切实担负起家庭责任,关注学生身心健康,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,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全方位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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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文:学生处  王 慧

编:崔思思

一校一审:石建辉

二校二审:陈丹玲

三校终审:张子勇

 

 
主办: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 点击数:2568 收藏本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