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科技处职责
科技处是学院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、科研队伍建设、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能部门。负责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管理和服务等工作。承担上级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主要职责范围是:
1.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研政策、方针和上级部门有关科学研究的规定,制订和申报各级科研项目计划。
2.统筹制定全院科研考核文件及奖惩办法、有关科研工作的管理制度等。
3.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、服务工作。
4.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,对已立项的项目实施全程管理,协调解决研究中出现的问题,协助做好课题结题工作。
5.负责科技成果验收、鉴定,成果考核、评奖、请奖等行政事务及准备工作。
6.负责学院各级各类项目、成果、科研机构、优秀专家的档案管理。
7.学院校报的编辑、审定、出版等工作,大力宣传报道学院科技成果、发展进程等。
8.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、应用、转让和科技开发等及科技信息收集和咨询服务。做好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管理,做好产学研结合工作的组织管理。
9.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